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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从广义上来讲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在收集和反映民情、听取社会民众呼声和实现社会公正等方面曾经起到一定的权利救济作用,信访制度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制度结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社会转型期的信访制度面临困境,滞后性日益显现。出现信访洪峰,信访维权呈现扩张趋势,信访机构压力加大等。由于信访制度自身缺陷和人们长久以来的“清官”情结,重复访、异常访,甚至无休止的缠访和过激行为,影响了各级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也造成了危害,信访制度无法承担最初设立时所预期的功能作用。
面对中国目前的信访制度困境,有学者认为应该弱化信访,因为信访实际上是用行政手段解决了一些法律问题。也有人主张赋予信访职权并强化信访作用。还有学者提出在目前中国法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信访救济是一种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应当予以保留。无论赞成还是反对,都显示现行信访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社会转型期的要求,改革刻不容缓。必须加快研究探索改进信访制度的新思路、新办法,以现代的民主思想和法治理念,对我国的信访制度进行重新构建。制度重构应放在整个社会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来考虑。
本文以社会转型期和责任政府理论出发,以动迁信访为案例,提出在目前法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信访制度客观上仍将作为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在相当的时间里存在,但是信访制度的功能应该逐步调整,在进一步更好地发挥其民意表达的政治功能前提下,逐步弱化其权利救济的司法功能,通过引导民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权利救济问题,按照“一元多层”格局进行重构。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绪论,介绍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文献综述等;第二章,介绍我国信访制度改革概述,包括我国信访制度的发展和信访制度的基本功能等;第三章,分析社会转型期信访制度面临的困境及原因,信访制度的困境主要源于信访制度功能界定不清晰,信访职权运作不规范以及信访制度成本巨大;第四章,阐述社会转型期信访制度改革和重构,对信访制度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