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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改革开放,中国社会进入急速发展的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兴起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是传统法律部门力所难及的,这正是社会法产生的必然之所在。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跨国公司陆续进军中国市场,使得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化,促使中国社会法国际化发展进程,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法的英译文本的研究也就显得格外重要。非谓语动词是法律英语中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为此,分析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法的英译本中非谓语动词的分布情况和使用特点是很有意义的。本文通过收集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一个由10个法律文本构成的小型单语语料库。立足于研究中国社会法英译本,在奈达翻译功能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借助在线词性标注对社会法生语料处理后,通过运行Antconc软件进行词项检索,统计非谓语动词总体分布情况,非谓语动词的四种形式—不定式,动名词,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各自分布情况、结构特点、词语搭配、语法功能等方面进行讨论和分析。结果发现,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法英译本中非谓语动词使用很为突出,其中不定式使用频率最高,不定式中实义动词占68.8%,实义动词的高密度,体现20世纪90年代社会法法律文本的信息量大,社会问题更为错综复杂;其次是过去分词,多和be动词连用构成被动语态,占整个过去分词的49.8%,可更客观地陈述法律法规,避免表达的主观性,同时过去分词与名词短语经常搭配在一起,作定语,有利于更准确地表达20世纪90年代社会法的主题含义;动名词也频繁地出现在社会法法律文本中,与不同的介词连用表达不同含义,动名词使得法律文本更具概括性;最后是现在分词,最为突出的是与名词短语搭配使用,多作修饰语。非谓语动词由于其不受主语限制,没有时态,情态和人称的限制,在很多情况下,在法律文本中倾向于用非谓语动词代替定语从句,状语从句等,这既符合英语的习惯表达,同时体现法律英语结构紧凑,逻辑关系严谨,这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法的法律英译本中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因此,作者认为深入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法英译本中非谓语动词的使用,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法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法以及法律文本特点,从而有效地进行法律翻译,提高法律翻译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