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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健康权益是农民权益得以实现的最基础条件,关系到农村生存力的保护,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振兴,关系到农村社会发展和大局的稳定。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都高度重视农村农民的医疗保障和农民健康权益的保障,我国的农村医疗制度经历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制度三个形态的演变。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国家背景下,河南作为全国的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河南省的农村医疗事业在实践推进和理论发展的基础上也在不断地改革创新。当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应不了社会发展要求的时候,河南省就在国家政策的号召和领导下,逐步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新型制度的试点到制度的全面推行,在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点”“线”“面”上都出现了质的飞跃。广大农民不仅参保率大幅度提高,其所报销的项目、比例也都逐步加大,全省千千万万的农民因此广受恩泽。但是,事物都是处在不断运动和变化当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城乡医疗差距问题和医疗公平问题等等。在此形势下,党和国家又出台了新的政策,以逐步实现城乡医疗制度的整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体是广大农民,因此农民健康权益的保障就成为了农村医疗制度的核心和宗旨。自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以来,学界很多学者都做了相关的研究。本文将在吸纳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河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和现状出发,研究农民健康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探究解决问题的可能的方案。首先,本文的绪论主要阐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的背景、意义及研究现状等。其次,本文将在回顾我国及河南省农村医疗制度的发展的三个阶段,即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基础上,从中分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脉络,重点阐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农民健康权益保障的内容和现状,系统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下农民健康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本文还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保障农民健康权益的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