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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由于其绿色环保、附加值高、受众广泛等特点而日益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制高点。而电影产业作为文化产业中重要而特殊的一部分,其巨大的经济潜力也已经被很多国家与经济体所认同。在我国“十三五”规划中,也将电影产业作为国家软实力提升、中华文化对外输出、提升国际文化影响力的核心产业之一。但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并不乐观,与电影强国之间差距仍然明显。根据电影产品的一般发展规律,电影产业可以分为内容创制环节、内容发行与播映环节、衍生品开发与营销环节。本文从电影产业链的角度出发,在客观总结各产业链环节特点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万达电影有限公司两家代表性企业的经营、财务与税收负担状况,并对两家企业处于不同环节的不同业务所出现的问题结合其税收负担进行分析,总结出电影企业适用的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有:营改增之后税率变高,进项抵扣不足;税收政策缺乏对电影的针对性;电影企业整体国际竞争力较弱。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税收政策建议:完善真正营改增之后初期衔接、设置特殊的进项抵扣、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提高电影企业出口退税率,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等等。本文旨在通过对电影企业涉税问题的分析,呼吁政府针对电影产业链各环节的不同特点做出税收政策上的完善以适应不同类型电影企业的发展需要,促进电影产业链的良性循环最终带动整个电影产业的完善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