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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食品安全作为人民最为关乎的问题,能否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合理监管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管理及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食品安全更是一个社会层面和政治层面的问题,保证食品安全也是维系社会稳定的核心内容之一。人民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也为政府的监管效能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政府也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以求更加有效的监管结果。然而,食品安全事件一直困扰着我国公民,若干重大事故仍屡禁不止。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食品安全事故又不断发生。为何强监管制度下没有产生良好的监管效果?而现实情况下,少数民族地区却鲜见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为何又会出现地区性的监管效果差异?为此,本文以A省B市C清真食品厂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该食品厂的实地调研,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及民族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分析少数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运作过程。研究发现: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企业通过成立自查组织与政府监管进行合作,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弥补了政府监管的不足。社会组织不定期的参观检查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自我约束则是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的关键。多部门与多主体的合作监管模式有效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质量和效果。构建多元治理监督是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的关键。据此,本文提出对策意见,第一,产业链监管体系要以人为本、科学有效;第二,注意食品安全信息的集成与共享;第三,食品安全保障各部门合作协调有序;第四,加强食品安全伦理道德维护;第五,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推行黑名单制度。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健康,能否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食用安全的食品是考验一个国家政府执政能力强弱的指标。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公民的生命体验可以影响这个国家的制度设计,而食品安全的制度设计也应从公民视角出发进行设计才能得到有效实施。本文通过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的对策建议,旨在希望能够为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好的制度设计,既保证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也保证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更让公民不再受食品安全事故的困扰,更加放心中国的食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