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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就政府信息公开而言,公开只是手段,维护社会公正才是最终目的。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重要方式,与依申请公开相对。随着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演变成政府的一项新职能,它的作用已经越来越重要,因此有必要充分研究主动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制度,以便根据我国目前情况建立更为完善的主动公开制度。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试图通过案例,从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范围、主体、形式、监督和救济几个角度入手,指出了我国当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所存在的问题,接着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的视角,提出了如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机制,同时着重对当前的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开提出了较为详细的完善意见。在结构上,文章有绪论和其他四章组成。在绪论部分,主要提出论证的问题以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该问题的现状,以及整篇文章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章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主动政府信息公开这些基本概念作为研究的基础,通过对社会公正的涵义进行分析,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第三章通过几个案例对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判定标准规定的不够明确,各地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依据和划分标准;二是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题局限于狭义的政府机构;三是在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上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四是目前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在监督政府行为方面和保护救济的有效实施方面还不完善。第四章是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对于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路径选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主要是从完善立法和构建法律制度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通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位阶和完善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来加强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二是构建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环境,这要从三点入手:完善政府网站和媒体服务,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的机制。第五章结语对前文进行了简要总结,归纳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完善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待学界、政界以及各方人士进一步探索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