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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知识的可能性,传统哲学作了大量的论述,无论是经验主义还是理性主义,甚或是调和两种理论的康德的概念先验论,都给出了相当多的理论阐释。但这依然是成问题的。可见给知识一个平安而稳定的场所是多么不容易,并且有着无法自拔的理论陷阱。
C.I.刘易斯同样也给出了自己的回答。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他也是一个调和者,给康德的先验知识论作了一个实用主义的改造。像传统的哲学家一样,他把知识同样区分为两种元素,即作为思想活动的概念和独立于这种活动的所与。他分别详述了这两种元素,同时给予了两者以客观性。所与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言喻的,但是它的客观性确实是我们无可否认的。我们认识的不是一团混沌的所与,而是丰富多彩的世界事物。心灵的架构给予了所与整体性,使之成为我们可认识、可理解、可反思的对象。我们称房子为房子、杯子为杯子、树木为树木等等,这是我们心灵所建构的东西。它便是概念。我们在应用如许多的概念时,必然带入了我们的行为旨趣,这些行为旨趣是合目的的考虑,是我们实践所需要的。但我们需要语言传达思想,如此概念必然表达着我们都能够领悟的东西,使我们的行动一致。知识便是我们所需要表达的概念共通体。由此C.I.刘易斯通过知识中两种元素的讨论达到了共通的知识。
由此可见,刘易斯承袭了古典知识论的精华,并重新界定阐释了作为思想活动的概念和独立于这种活动的所与,在其中刘易斯认为所与无可置疑地是有着某种客观性的,无论心灵带给它什么,它都如其所是,心灵不能改变它,也不能创造它。不过如此的客观性并不能让我们忽视心灵的构建和解释,没有了这些东西,它只不过是一片迷迷茫茫的混沌,于我们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另外,刘易斯带来其实用主义的因素,认为我们在应用解释的概念模式时必然有着某些实用的旨趣和态度,知识也必然有着实际的效用和能力,才能对我们认识世界有所裨益。可以说,刘易斯既承前,对古典的知识论因素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又启后,在其中注入实用主义的解释,为后来知识论的改造提供了新的思路。在某些方面他的创新是卓有成效的,使我们不只囿于理论自身,还在于实践的改造与递进的创新,使知识能够时时的进益。知识如何可能,不只是理智的事情,也在于实践的反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