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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针对妇女的暴力的诸多形式的一种,因其发生在家庭的私领域中而具有隐蔽性的特点,然而其结果往往十分严重。我国新闻传播领域目前对于家暴议题的新闻建构研究还十分匮乏,相关研究呈现出数量少、内容单一的特点。本研究的切入点是机关报和都市报对家庭暴力这一性别议题的建构差异。本文认为,现实中我国的性别平等现状存在“政策先行、现实落后”的特点。以国家意识形态为向导的政策法规显示出对绝对的男女平等价值观念的理想预期,而以经济利益为取向的市场规律却常常表现出物化和歧视女性的倾向。政策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研究采用内容分析以及框架分析法,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以及《解放日报》作为机关报样本来源;以《南方都市报》、《楚天都市报》以及《华西都市报》作为都市报样本来源。以期分析在“国家—市场”控制力量下,不同的新闻媒体对家暴议题的建构是否有较大差异。研究发现,样本中的报道存在五种不同的新闻框架,分别为“社会干预”、“人情情感”、“治安事件”、“矛盾冲突”、以及“陈述事实”。在主题框架的分布上,“社会干预”框架是机关报和都市报使用频率最高的主题框架。相比较而言,机关报的主题框架分布比较单一,而都市报则相对均衡。新闻框架在由高向低铺陈和组织的过程采用了不同策略,机关报呈现出“社会问题”—“全知叙述”—“隐喻修辞”的特点,而都市报呈现出“个人问题”—“戏剧呈现”—“夸张修辞”的特点。研究还发现,机关报和都市报对家暴问题的建构既有相似之处,亦相互分野。“国家”和“市场”对于家暴议题建构的影响并不是处于对等状态中。“国家”力量在家暴议题的建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力量则处于依附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