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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辨认作为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在国外的刑事诉讼立法中大多有详细的规制,而我国却未把侦查辨认纳入到刑事诉讼法典中,究其原因就是国内关于侦查辨认的理论研究十分缺乏,导致其受到立法者的冷遇,本文借着学界掀起这股研究侦查制度的热潮,对侦查辨认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丰富侦查辨认制度的理论基础,指导侦查辨认的司法实践。全文共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侦查辨认制度相关理论,由三个方面组成。首先,概括和分析现有各国学者对侦查辨认概念的界定,提出自已关于侦查辨认概念的认识;接下来叙述侦查辨认的特征和任务,正确厘清侦查辨认与指认之间的关系。其次,根据不同的标准对侦查辨认进行分类,被害人辨认、证人辨认和犯罪嫌疑人辨认,对嫌疑人的辨认、对物品的辨认、对尸体的辨认以及对场所的辨认,静态辨认和动态辨认,公开辨认和秘密辨认,混杂辨认和单独辨认,直接辨认和间接辨认。最后,对侦查辨认制度的原理进行阐述,从哲学的角度论述事物的差异性、稳定性和反映与被反映性,以及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侦查辨认的心理机制。第二部分:侦查辨认制度相关规则,由六项内容组成。从应然的角度出发,分别论述六个规则,即辨认前询问规则、辨认前提醒规则、客观辨认规则、混杂辨认规则、分别辨认规则、辨认结果告知规则。首先,介绍每一个规则的内涵以及在各国立法中的情况。其次,根据不同的角度进一步阐述每一个侦查辨认规则。最后,谈一下这些规则在我国立法中的情况。第三部分:侦查辨认制度的现状及完善,由三个部分组成。首先,概括侦查辨认制度的现状,从侦查辨认制的立法状况和实施状况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其次,论述我国侦查辨认制度存在的不足,侦查辨认制度的立法层次太低,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侦查辨认制度的规定简陋粗疏并且存在诸多相互不协调之处;侦查辨认措施在操作中随意性大,侦查辨认程序的刚性不强;侦查辨认结论不具有证据效力。最后,对我国的侦查辨认制度进行完善。明确侦查辨认在刑事诉讼法的地位;统一侦查辨认制度相关规定,构建完整的侦查辨认规则体系;从程序的角度出发,完善侦查辨认制度的程序规范;明确侦查辨认结论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