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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交易形式。其一方面为开发商提供除银行以外良好的融资渠道,加快了前期投入资金的回笼,并迅速筹集后期建设资金,另一方面还使得购房者提前获得稳定的房源,且低于同类现房市场价格,满足了购房人对商品房的需求,因而在推进我国房地产开发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因房屋预售制度是以将来存在的房屋为标的物,预购人与开发商订立预售合同时房屋尚在建造之中,客观上使开发商相比于预购人在对预售的商品房信息的掌握上无疑处于优势地位,正是由于这种信息上的不对称,开发商往往凭借着巨大的信息优势,运用虚假广告、隐瞒重大事实等欺诈手段对预购人的权益,特别是知情权,进行肆意侵害,笔者就是从商品房预售欺诈防范这个视角对预购人的权利保护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商品房预售中预购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理分析.分析了预售制度的由来、特征以及预购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基本权利,是全文的基础部分,分析了预购人在预售制度中弱势地位形成的法律上的动因,提出了预售双方利益衡平的实现途径.即对商品房预售欺诈进行法律规制。
第二章,预购人权益保护与预售广告之规制。分析了目前我国法律对虚假广告进行规制的不足,提出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虚假广告进行规制。
第三章,预购人权益保护与沉默性欺诈之规制。对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中隐瞒重大事实侵犯预购人权利的沉默性欺诈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提出建议,对我国目前的沉默性欺诈民事法律构成进行重构。
第四章,构建保护预购人(消费者)知情权的信息披露制度。为了保护预购人的消费者知情权,应当对商品房预售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政府要发挥其积极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