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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掌握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的二级预防药物使用、医疗资源使用与直接医疗费用情况。研究方法:本研究利用2011-2015年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30%随机抽样数据库,纳入2013-2014年间有至少一次以急性冠脉综合征为主要住院诊断记录的成年患者,回顾性分析其随访12个月期间的二级预防药物使用、疾病特异和全因医疗资源使用及直接医疗费用情况。研究药物包括抗血小板类、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类和他汀类,联合使用上述四类药物的治疗被定义为最佳药物治疗。依据出院时是否使用最佳药物治疗将总体患者分为两组,通过倾向评分匹配法控制两组患者的基线特征后,对比两组在上述研究结果中的差异。本研究分别建立多元线性回归和广义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可能影响患者住院天数和直接医疗费用的因素。研究结果:本研究共纳入22,041名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其平均年龄64.7±10.7岁,45.6%为女性。出院时仅有15.1%(N=3,336)的患者使用最佳药物治疗,且该比例随时间的延长呈下降趋势。总样本患者在随访12个月内的年人均全因直接医疗费用为21,346元,其中疾病特异医疗费用占35.9%。18.6%的患者在随访期内至少有一次疾病特异住院,其次均住院10.3±7.4天,次均住院费用为19,054元;88.7%的患者至少有一次疾病特异门诊记录,其年人均门诊次数为12.7±9.9次,次均门诊费用为266元。患者年人均疾病特异总医疗费用构成中,药品费(52.1%)占比最大。匹配后最佳药物治疗组与非最佳药物治疗组分别得到3,336名患者,两组基线特征无显著性差异。最佳药物治疗组患者在随访期内使用各类二级预防药物的比例更高(P<0.05)、疾病特异住院比例更低(16.6%vs.20.2%,P<0.001)、门诊比例更高(95.6%vs.92.6%,P<0.001)。患者疾病特异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的回归结果也显示,出院时使用最佳药物治疗可显著缩短患者随访二级预防期间的年人均住院天数、降低住院医疗费用。结论:天津市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二级预防药物使用不佳,直接医疗费用较高,主要是由住院而导致的。及时并积极开展二级预防可显著减少患者对住院医疗资源的使用,从而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