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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许多主客观原因,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教育状况一直远远落后于其它地区。其中,基础教育的相对落后更是令人担忧,基础教育的落后不仅直接影响到当地少数民族人口的整体素质,而且严重地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众所周知,基础教育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作为公共产品的基础教育发展必须由政府来承担和提供。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恰当定位政府的角色和职能,推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少数民族群众享有充分的受教育机会,体现基础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已成为当前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基于此,本文以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为典型个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对改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从理论的角度探讨了服务型政府与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的内在关系。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展开:首先对服务型政府的涵义、特征和职能进行了界定,然后论述了基础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从而明确了服务型政府在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首要职责。论文的第二部分以雷山县为典型个案,从雷山县基础教育的发展概况、政府对基础教育采取的服务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政府在基础教育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现状进行全面的观照,并从服务型政府视角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分析。文章的第三部分对如何促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文章认为要提高政府服务基础教育的水平,加快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转变观念,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二是强化政府的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基础教育投入管理体制;三是加强政府的服务均衡能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