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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公民参与意识的觉醒以及政府角色功能的转变,2009年我国部分地市政府部门在互联网中打出了“网络新闻发言人”这一新名片,宣告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本文试图以巴赫金的对话理论为分析视阈,从传播学、政治学以及公共关系学等研究角度分析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内在构成与运行方式,着力探讨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形成的历史语境、新闻发布与网络问政结合的运行机制、网络新闻发言人信息发布所实现的传播效应以及该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健全完善的演进方向。与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因其遵循包容自由、平等对话的理念、利用第四媒体网络而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特征。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包括新闻发布以及网络问政两大板块,在每一板块中,公民相较于传统意义而言具有越来越多的话语表达的机会和权力,打破了话语权缺失、反馈机制迟滞的传播格局,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发言,政府对公众的信息传播变单向灌输为互动交流,实现了从政府“独白”到公民与政府“对话”的传播效应,公民与政府之间形成了常态化的对话机制。这种常态化对话的实质是公民利益与政府权力的博弈与协商。一方面,通过利用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架构起来的平台,公民进行利益诉求,通过网络回应与现实的共振,公民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政府权力通过对公民合法利益的保障以及问政于民,实现了权力取之于民及政府形象的再造,被分散的权力得以重塑。公民利益与政府权力在常态化对话中互动协商,和谐共进。然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方兴未艾,存在缺乏法律法规保障、职业化水平低、考评考核机制不健全等不足。为了保障“常态化对话”的有效进行,文章认为,保障公民知情权与表达权、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考评考核机制和行政部门责任追究机制等是消解网络发言人制度不足的基本策略。同时,加强网络新闻发言人职业培训,加强其对话意识与沟通艺术也是网络发言人制度实施过程中必须思考的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