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世界,以经济、科技、国防和民族凝聚力为标志的综合国力竞争,对各国政府的管理效能和效率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全球经济互融性和依赖性不断增强,行政事务涉及利益主体增多,需要政府协调的矛盾问题增多;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需要政府面对的复杂问题不断增多。公务员作为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肩负的职责和难度进一步增大,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直接关系到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法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并系统构建了包括公务员考核、奖励、晋升和工资福利在内的激励保健机制2,使公务员不仅能满足需要,还能向更高更好的目标奋斗,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提高,在干部人事工作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公务员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待遇与职级直接挂钩的法定化,确立了晋升制度在公务员激励机制中的重要地位,使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关注度得到空前提高,优化完善晋升制度的重要性意义深远。公务员晋升作为公务员个人发展和才能发挥最重要的激励因素,在构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西方文官晋升制度改革的经验,推进我国公务员晋升法律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成为一个紧迫而又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课题。本文拟从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变迁发展入手,论述晋升制度的现状和成效,探究执行中的问题,结合国外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实践经验,从完善晋升制度、增强公务员竞争意识、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