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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由于医疗观念的改变以及剖宫产指征放宽,我国的剖宫产率逐年增加并维持在较高水平,由此导致因各种原因需要妊娠中晚期引产的瘢痕子宫患者也随之增加。但对瘢痕子宫而言,各种引产方法包括药物引产、利凡诺引产、水囊引产等都有相对禁忌[1],但是随着剖宫产水平日益提高,以及通过B超可预测出无症状子宫破裂的危险程度,瘢痕子宫的孕中晚期引产已不是临床禁忌证。在临床工作中我们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引产方案,通过对不同引产方式进行对比分析,我们认为药物引产、利凡诺引产、水囊引产在瘢痕子宫中晚期引产应用中产安全可行,且均取得了满意的临床效果。
目的:
探讨三种不同引产方式(药物引产、利凡诺引产、水囊引产)在瘢痕子宫中晚期妊娠引产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方法:
回顾性分析自2000年12月-2010年12月在盛京医院自愿要求引产的中晚期瘢痕子宫妊娠患者60例(距上次剖宫产术6个月-18年)。对三种引产方式引产成功率、产后清宫率、引产时间、产后24小时出血量、辅助用药率、会阴裂伤以及胎盘早剥、子宫破裂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结果:
瘢痕子宫中晚期妊娠引产患者药物引产组引产时间为(18.3±11.8)h,水囊引产组时间为(23.9±10.3)h,利凡诺引产组时间为(36.2±11.1)h,三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药物引产组产后24小时出血量为(107.7±6.7)ml,水囊引产组产后24小时出血量为(100.6±2.6)ml,利凡诺引产组产后24小时出血量为(95.3±15.1)ml,三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药物引产组引产成功率为100%,水囊引产组成功率为92.59%,利凡诺引产组成功率为10096,三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药物引产组清宫率为18.75%,水囊引产组清宫率为14.81%,利凡诺引产组清宫率为76.47%,三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药物引产组辅助用药率为0.00%,水囊引产组辅助用药率为37.04%,利凡诺引产组辅助用药率为29.41%,三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水囊引产转胎位异常发生率为11.11%。另外,采用以上三种引产方式的瘢痕子宫患者会阴裂伤率、胎盘早剥率、子宫破裂率均为0。
结论:
瘢痕子宫妊娠中晚期引产三种方法(利凡诺引产、药物引产、水囊引产)安全可行,但三种不同引产方式的引产时间、产后清宫率及辅助用药率存在统计学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