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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已成为新时代的价值取向,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随着自然保护地建设进入治理体系改革与机构整合重组阶段,保护地治理模式向着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体制推进,理顺自然保护地治理中政府间职能的纵向配置将成为重要议题。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分级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解决好自然保护地治理中的央地事权划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研究通过自然保护地治理的历时性分析,初步认知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历程与改革路径。基于威廉姆森四层次制度分析框架,构建“社会基础—政策环境—治理模式—资源配置”自然保护地治理结构分析路径。研究将自然保护地建设进程分为五大阶段,探究不同阶段保护地治理模式的局限性与问题难点。分析可知,在自上而下的强制约束与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影响下,我国自然保护地治理正朝着中央集权的模式迈进,并伴随着纵横矛盾转化下央地之间治理结构的调整。为实现自然保护地治理中央地事权的合理划分,研究基于自然保护地治理的三重特殊性展开理论探索,搭建起“职责判断—效率评估—风险衡量”三阶段的事权判定流程。在职责判断方面,依据公共物品理论,明确自然保护地治理中政府承担的各类物品供给职责,解决保护地治理对象的复杂性问题;在效率评估方面,基于外部性原则、信息对称性原则与激励相容原则,判断治理过程成本对自然保护地治理效率的影响,削弱治理范围的不定性影响;在风险衡量方面,依据纵向约束原则,衡量自然保护地治理中面临的民众统治风险、地方代理风险对于保护地事权归属的影响,破解保护地利益主体多元化的难题。本文在明晰事权判定流程的基础上,完成了自然保护地相关政策文件的汇总梳理,基于群决策方法展开事权判定,建立了自然保护地央地事权划分结果的建议清单,对自然保护地事权的确立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研究选取浙江省钱江源国家公园、江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百山祖国家公园开展调研考察,分析自然保护地治理实践中事权划分方式。从治理结构角度分析,钱江源国家公园与当地政府采用“区政合一”的方式,能保障纵向协调模式运行顺畅;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局从市到县传导压力的治理结构,强化了地方政府的主体地位;江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长期以来以属地管理为主的治理结构,导致县市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制约难以快速破除。从激励模式角度分析,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与江郎山风景名胜区在不同程度的政治激励与经济激励下,管理主体参与保护的积极性不同,造成三处保护地在事权判定结果上的差异。从治理难点角度分析,自然保护地治理实践中出现的管理能力、管理体制难点,导致部分中央事权在治理实践中转变为共同事权或地方事权,反映了中央管理能力不足之下导致的权力分散问题;地方政府获得的激励不足、多地协同管理难以协调等问题要求中央介入部分事项的管理,导致地方事权呈现出向共同事权转化的趋势,反映了地方动能不足导致权力向上集中。研究从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完善自然保护地治理的激励模式两个维度,形成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对策建议。在健全治理体制方面,明确基层管理机构职能定位、设置模式与人员配置,依据自然保护地特征,匹配中央集权、央地协同、地方分权三类保护地的纵向治理结构。在完善激励机制方面,通过“识别主体—判定目标—强化激励”体系,完成自然保护地治理中多元主体的目标要求分析,实现利益相关者诉求与政治、经济、道德三重激励的匹配转化,建立起包括“奖罚并举”型、“同向促进”型、多元主体协调参与型激励机制在内的自然保护地多元激励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