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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交易平台作为新型经济模式下的新生事物,给人们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了便利。但是打车软件交易平台在发展的过程中引发了很多民事责任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违约责任问题和侵权责任问题。对于打车软件交易平台所引发的民事责任问题,本文提出平台应当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对内承担先行赔付,对外与车辆经营者按照过错承担责任。如果车辆经营者存在过错,平台可以向其追偿,这样更能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借鉴国外有益法制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将打车软件交易平台纳入征信系统和在客运合同中强制使用定金罚则进行约束,并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