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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中国“入世”,要求政府的行政制度和行为方式与国际惯例接轨。为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20世纪80年代以来适应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要求的四次机构改革,对政府职能的定位不断深化,基本形成共识,即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市场监管作为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要职能之一,其目的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必将进一步加深,对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监管的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市场经济的这种新发展,必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的目的出发,深入了解和掌握WTO基本规则与我国现行市场监管法律之间的差异,尽快建立和完善与WTO规则相衔接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进一步将市场监管范围拓展到市场体系的各类市场,对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退出、市场竞争、市场交换等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这不仅是中国政府创新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也是中国入世后履行相应业务和对外承诺的当务之急。 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谋篇布局,除绪论外,主干由三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市场监管的理论阐释。通过对市场、市场体系、市场机制、市场秩序的阐述,进而界定市场监管的概念和内容。在此基础上,指出市场监管必须坚持的原则,即法治原则、统一监督原则、权威原则、效率原则,同时,深刻阐发加入WTO后研究市场监管的重要意蕴。 第二部分,我国市场监管的现状分析。首先肯定市场监管取得的初步绩效,即市场监管机构独立化、市场监管隶属关系垂直化、市场监管职能集中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化、市场监管队伍专业化。其次指出入世后我国市一场监管存在的主要缺陷:执法观念陈旧,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横向分权不合理造成执法效能低下,纵向分权不合理削弱了市场监管的力度,市场监管缺乏足够的权威性,法制薄弱,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最后,指出存在的主要缺陷导致市场秩序出现一定范围和不同程度的混乱。 第三部分,WTO背景下改进和加强我国市场监管的对策构想。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改革市场监管执法体制、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素质。在改革市场监管执法体制中,作者提出了当前思路、过渡选择、远期目标三种路径可供选择。在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中,作者指出要加快信息网络监管系统的建设、强化司法手段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健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全面总结了市场监管取得的成绩,对照WTO规则的要求,指出和分析了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缺陷,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和加强我国市场监管的新见解和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