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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映客”和“抖音”直播平台为个案,采用个案分析、线上参与式观察及深度访谈的方法,关注网络直播作为文化生成空间的特征以及网络直播中的文化生产机制与权力关系。研究发现,作为交往中介的网络直播在文化活动中形成了一个集聚和流动的新部落,为亚文化群体打造了一个参与的空间、区隔与融合的空间。娱乐性是其鲜明的特征,这样的娱乐性中包含着从娱乐文化转向公共议题讨论、通过娱乐手段进行公共交往、形成公共秩序的积极意义。更重要的是,网络直播活动参与者在网络直播空间中通过弹幕、礼物馈赠等互动从个体链接成相似文化品位的群体,进行着独特的网络直播文化生产。而网络直播文化与传统文化及社会主流文化的形成机制不同,也与文化工业中的大众文化的工业化生产模式相异,它是一种杂糅了粉丝文化、草根文化、娱乐文化等文化形态,其形成过程中,主播的个性、直播的议题以及与粉丝的互动都成为影响文化形成的机制。在网络赋权的前提下,直播粉丝进行着“生产式抵抗”,循环生产着文本的意义。然而,网络直播亚文化的抵抗性有限,受到官方意识形态和商业力量的影响,面临被收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