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污染具有典型的负外部效应,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已难以遏制负外部效应的转嫁,需要政府规制的介入。对此,国内外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进行了非常有意义的探索。目前来看,为实现整体环境福利的最大化,国内外一致认同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功能,将环境污染者强加给社会的外部成本由它们自身承担或者“内部消化”,即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 要做到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须借助政府规制工具。本文在综合大量有关政府规制工具文献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时下可供选择的政府规制工具主要有三类: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经济刺激型规制工具和社会准则规制工具。通过对不同类型政府规制工具各自作用机制、适用范围、市场条件的比较分析,本文认为单一政府规制工具作用于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效用有限,建议对不同类型政府规制工具加以组合运用。具体是命令控制与经济刺激的协同,辅之社会准则,如此才能保障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的有效性。 此外,政府规制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有效可行,不单单依赖于政府规制工具的科学设计,还依托于政府规制体制机制的合理配置。分析发现,当前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失灵现象频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府规制体制机制的不合理使然。对此,本文致力于环境产权的合理界定、成本分摊的有效均衡以明确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最优边界;致力于重塑政府规制机构的权威性、落实绿色GDP政府绩效考核以强化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机构建设;致力于健全政府规制立法、严格政府规制执法以完善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法律法规;致力于注重多种政府规制工具的组合运用、着力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优化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工具选择;致力于畅通公民有效参与环境规制的渠道、完善政府规制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负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府规制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