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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是政府部门履行其职责,以契约的形式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政府提供资金,社会组织承接服务,政府可以减轻工作压力,同时又能实现其社会服务的职责,社会组织则可以获取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机构的持续运转。目前这种形式在国际、国内的社会服务中得到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模式,依然存在着很多不足,所以对其展开调查和研究,具有实际性意义。长沙市作为中国中部地区中等发展城市,其残疾人人数、残疾人服务模式、服务质量等都具有代表性,选取以长沙市作为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研究的案例,可以折射出我国政府购买残疾居家托养服务的现状。本文分别从新公共理论、福利多元理论,论述了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以长沙市为例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现状开展调查。根据相关数据和访谈结果显示,虽然长沙市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依然存在着资金不足、机构持续运转困难,专业人员流失严重、监督评价机制不完善、受益人群不多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等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当下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提供借鉴和参考,弥补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从而使残疾人托养服务更加顺利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