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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滴滴、Uber(优步)、Airbnb等新兴经济模式的启蒙和引领下,全球已迎来共享经济发展大浪潮。共享经济的高速发展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给既有的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即政府在对共享经济这一新兴经济形态进行规制管理时,要如何把握尺度,在规制监管和鼓励创新发展之间寻找平衡。一方面,新兴经济模式共享经济符合当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政府需要对其进行鼓励和扶持,而另一方面,在新的具体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只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行政管理能力,对新兴经济模式做出相应程度的限制和有效的规制监管。在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施“互联网+”战略的大背景下,政府十分有必要去分析和研究共享经济发展的背景、状况、特征以及共享经济对社会、经济和人们群众生活方式带来的变化,从而进一步探讨如何加强政府规制监管,消除发展弊端,以促进共享经济既快又好的发展。本论文首先对共享经济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分析其本质和特点,再说明了发展共享经济的积极意义。而后以网约车为例,介绍了这一新兴经济形态给我们带来的影响,从而引申出共享经济形态的内部缺陷和弊端,进而提出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再次,以网约车为例,对国外政府规制现状进行了考察与借鉴,对国内规制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指出共享经济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政府规制的完善建议。文末,本论文进行了总结。即互联网新时代创造了无限的发展可能性,同时也在考验政府面对新生事物,改变既定监管思路的能力。如果政府能提前规制,也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和大数据集成分析的优势,必定会促进新兴经济形态快速有序健康发展,建立高生态平和的共赢机制。政府应用法治的思维,因势利导保障公民权利,做到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这才是法治思维下新兴经济形态规制治理并出台新政方案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