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用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发达国家,经济活动的大部分交易都表现为信用交易。而我国失信现象十分普遍,造成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严重,也成为制约我国银行发放贷记卡的瓶颈。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1999年7月才在上海成立了一个试点,现有的由人民银行牵头的征信系统十分落后,不仅信息十分匮乏,而且不能时时更新,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也不完善。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比较分析了不同模式下的征信机构的建立和特征,不同模式下相关法律法规对信用卡的制约和影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建立我国个人信用体系方面提出建议,在信用卡的发展上不存在先天不足,建立起信用卡个人信用制度,使信用卡产业能够大发展。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章引言本文是研究信用卡个人信用制度的文章,所以有必要先从概念上作些说明,本文所说信用卡可以定义为信用卡是依法发行的,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享受消费信贷的信用支付工具。本文在第一章对信用卡的产生和发展,信用卡的概念、类型、性质、功能以及研究信用卡个人信用制度的意义做了简要的阐述。第二章主要从美国模式和欧洲模式来论述信用卡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规制及优缺点。一方面美国模式,即以法律为主体监督信用的运行,政府居其次。信用评估体系建立初期由政府主导,在法律健全后,政府逐渐退出直接监管;第二方面欧洲模式,以央行作为建立信用评估体系的主导,央行设立征信管理机构。政府居主导地位。在法律框架方面,主要介绍的是德国个人资料保护法。这两种个人信用模式主要是根据其影响力来划分,没有一个国家各个人信用制度及法律规制是完全一样的。第三章介绍我国信用卡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现状。我国信用卡产业虽然有比较大的发展,但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尤其是贷记卡,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本章通过我国信用卡与个人信用制度的现状与差距以及信用卡发展缓慢与个人信用制度的成因进行分析。第四章是本文核心部分,本文希望通过我国个人征信的法律体系完善信用体系,解决信用卡个人信用制度先天不足,同时设计个人破产制度,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中国良好的信用环境,解决信用卡发展的先天不足。第五章通过比较我国信用卡信用制度,完善信用卡法律法规,确保规范操作。本文只是从自认为信用卡信任信用制度的比较重要的容易忽视的个人隐私权保和持卡人利益保护方面来论述,并非信用卡方面所有法律体系的完善。第六章是结论。个人信用一直是近来我国争论焦点,我从信用卡实际操作出,时刻感受到它的重要性,但是信用卡的个人信用制度文章很少,操作性不强,希望本文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