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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建设“美丽中国”写入报告中,明确指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大目标;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是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历届省委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生态浙江的战略目标的继承和提升。建设美丽城镇,是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谋好城乡融合发展新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也是为了让城镇居民生活更美好。本文通过对梅城镇美丽城镇建设的研究,探讨在美丽城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理论和实际提出适合梅城镇美丽城镇建设的对策建议,力争有所突破,找到一条美丽城镇建设的新路径、新思路。在美丽城镇建设过程中,梅城镇坚持规划引领,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再现千年古府新面貌”的总目标,明确了分年度的节点目标:一年推出一期新梅城、两年基本建成美丽城镇、五年再现“千年古府”新面貌,同时努力探索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的“梅城路径”。通过梅城镇当前建设状态进行调研发现,梅城镇已经开始注重环境提升、古城保护、产业转型等问题,全城镇16个核心区块建设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街道已经完成布局,仍有许多建设工程正在施工。在更新过程中,梅城镇建设依旧存在六大问题,主要表现为:建设资金压力大,公共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差,古城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剧烈,规划思路僵化,美丽城镇建设管理力度不够,产业单一、企业低散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日本、德国等小城镇群建设案例出发分析了各国建设经验对于未来我国城镇升级建设的可行性,对梅城镇的开发给予建议与对策。案例分析结果表明,美丽城镇建设应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在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基础上,推动产业发展拉动美丽城镇建设,并强调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最后,根据国内外经验和启示,提出了梅城镇的美丽城镇建设发展对策。梅城镇的发展应以人为中心,加强政府工作,完善产业结构,从规划、定位与现存问题出发制定对策。针对梅城镇的建设规划和现存问题,提出了寻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升人居环境、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城乡功能一体规划、强化统分结合、强化产业支撑等六大发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