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三十四年平阳府大地震后赈灾研究

来源 :辽宁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UltraSparc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处在环太平洋地震带和欧亚地震带两大地震带之间,地壳活动频繁,震灾不断。与中国历朝历代相比,明清时期可以称的上是地震的频发期,而其中清康熙帝在位61年中,发生地震171次,发生地震年份58年,发生频率极高。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六日戌时(1695年5月18日晚8时左右)的山西平阳府大地震是较少的一次严重地震。对于受难民众而言,在皇帝、中央六部以及各府、州县官员实施赈灾政策的同时,士绅和受灾民众的自救行为也是至关重要的。政府的赈灾政策同民间的自救活动结合,才会积极有效的缓减灾难给受灾民众带来的身体和心理的恐慌。文章通过五个部分来讨论平阳府大地震后赈灾活动。平阳府地震的赈灾措施对于灾区解燃眉之急,帮助百姓解决基本温饱问题。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病,为平阳府长远的发展留下隐患。这些问题也是赈灾史上需要考虑的问题。
其他文献
制勘院是宋代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审判机构。在两宋时期,作为国家最高的司法机构形式之一,它对影响巨大的、涉及命官的、疑难久滞的案件审判,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勘院是宋代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