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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致使社会系统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社会利益主体、利益关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公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对与自身利益高度相关的公共事务表现出了高度的参与热情。然而,目前我国体制内主要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人民代表大会、信访和听证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充分满足公众政治参与的要求,而能供公民公开、自由、平等地发表意见,表达利益诉求的公共平台尚未建立起来,群体性事件就成为公民表达利益诉求,争得话语权,扩大影响,寻求与政府对话的常见方式。从本质上来讲,群体性事件是一种公民不服从行为,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公共领域发育不完善,公共领域没能担当起公民与国家矛盾“缓冲器”的重任。本文以公共领域理论为基础,主张通过创设各种条件促进公共领域发育,以拓宽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从而化解群体性事件。从我国历史和现实来看,公共领域的发育应该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渐进式的道路,具体包括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为公共领域发育提供制度环境;通过培植民间组织、重构传媒的公共性、完善听证会以及发展网络公共领域等社会力量,壮大公共领域基础;通过学校公民教育、民间组织的锻炼、重大社会事件等方式,引导公民进行全民大讨论,培养公民意识。本文试图通过发育公共领域,为公众提供一个能够就公共事务进行公开、自由、平等、理性的对话,协商,辩论的公共平台,并最终达成公共意见,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而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