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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描写了汉语口语中一类特殊的表示责罚意义的句子。这类句子的谓语中心是由“叫”或者“让”来充当的,其特殊性就在于句子的表面意义与说话人所要表达的真实意义完全相反。我们把这类句子定义为“让(叫)”字句。
汉语口语中,“让(叫)”字句的使用频率较高,并且在语法结构、语义表达方式及表达功能等方面都具有一些特殊性。在这类句子中,深层语义与表层语义的相悖性是以谓语中心“让”、“叫”的重读作为句法上的标记的。在句法结构方面,首先,这类特殊句式对句子的主语、谓语中心动词及谓语中心动词后的主谓结构的小主语都有严格的限制,能充当这些句法成分的词语通常都是固定的,各自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类。其次,这类句子对能进入其中的数量结构及时体表达方式也有特殊的要求。文章的最后,我们试从语用否定及“让”、“叫”字句的主观性倾向的角度分析了这类句子特殊表现的一些内在原因:认为“让”、“叫”字句的许多特殊表现是受句式的语用否定意义及主观性倾向控制的。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使得“让(叫)”字句能够区别于其它的由使役动词“叫”或者“让”充当谓语中心的句子,成为一类特殊的句式。
就以上讨论的“让(叫)”字句的这些特点来说,语义和表达功能方面的特殊性是潜在的、深层次的,它从根本上制约了语法结构等句式表层的一系列特殊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