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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垄断法研究不断深入的情况下,民航企业等公用企业的反垄断问题成为了社会热点。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民航业都开始了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实践。而在我国,受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转型时期的中国民航企业基本上还是少数国有航空企业占垄断地位,其垄断行为带来了不少弊端,在电信等其他相关行业都在实践反垄断的今天,民航企业也需要反垄断,本文正是从法学角度对该问题加以探讨。本文首先界定了民航企业的概念,本文的民航企业指的是民航运输企业,包括利用航空器从事生产运输的企业——我们通常说的航空公司和围绕着运输企业开展业务的其他类型的航空企业。其次,本文阐述了民航企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归纳目前我国民航企业垄断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并在此基础上从体制因素、利益驱动因素、行业因素等方面探究垄断的成因。接着,本文探讨了对民航企业实行反垄断的必要性,从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需要、遵循WTO规则的需要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加以分析,辅以对民航企业实行反垄断的可行性分析,可行性分析分别从国际趋势、国内经验及民航业自身的特点加以论证。本文剖析了目前国内民航企业反垄断立法的现状,指出民航企业垄断的合理性和复杂性,明确提出了民航企业的反垄断的标准和基本原则,最后从我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已有经验,提出了完善民航企业的反垄断法律和机制的建议:完善民航企业反垄断的相关法律,建立民航企业反垄断机构,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