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不管是从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来看,还是从保障信息传播的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来看,政府都需要对信息的生产、传播进行管理。政府管理信息的手段主要有立法、技术监管、利用社会的自我管理等若干方面。国外成熟的信息管理主要的经验有:依法管理、尽量依靠社会自律、在政府管控与言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等等。当代中国政府信息管理的水平尚有待提高,但是,当代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已经导致信息传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如:信源个体化、信源与信宿之间的互动性增强、传播渠道的多元化、传播速度的瞬间化等等。这些新特征导致了政府对信息的生产、传播、监督、管控都呈现出弱化的态势,并必然导致大量逃逸信息的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可以增加信息传播的自由度,优化政府决策,另一方面,也必然导致非可欲信息的出现和泛滥,甚至有可能出现信息无政府状态,从而使得政府对信息的合理管控也归于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确立合理的信息管理原则,如言论自由原则、平衡原则与适度原则等;转变管理思路,变控制为引领和协商;优化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信息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强网络自律和民众的信息道德教育;加强网络管理的国际合作等等。相信只要我们根据现实需要,不断优化管理理念和措施,政府的信息管理一定能够最大程度地兴利除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