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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商品房预售不仅有利于开发商回笼资金,而且有利于购房人减轻付款压力。然而,商品房预售制度中开发商对房屋信息、实际情况等享有绝对优势地位,往往失信、恶意违约,侵犯处于弱势地位的预购人权利。而我国法律法规对预购人权利的保护体制尚不健全,笔者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对预购人的权利保护作出深入系统的分析,并在完善开发商信息披露义务上指出要在披露的内容、方式、惩罚、监管上加强完善,在健全商品房预告登记方面建议增强其效力,在惩罚性赔偿上提出在惩罚范围扩大、力度增强、建立专门惩罚机构的建议,在预收款的监管上要从各方面加强管制,并且笔者提出要在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立法等方面的一些看法。全文共分三个部分。首先简要对商品房预售制度进行简要介绍。并重点分析了预购人的四大基本权利;其次详细分析预购人权利遭侵犯的现状,并加以分析,指出了根本原因是现行法中的商品房预人权保护的缺陷和预售信用制度的缺失。最后针对第二部分问题的提出与分析,为解决矛盾,提出完善预购人权利保护的法律上的建议。从保护预购人知情权、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开发商进行交易的环境这四个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相关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