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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于合法性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自从人类社会进入民主时代,如何保有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就成为政治学家思考问题的焦点。古希腊政治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一条“适用于一切政体的公理”,就是政治统治要维持长久,必须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实际上正是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居安思危”执政理念的深入人心,合法性问题逐渐引起了我国政治学界的关注,由此揭开了我国执政合法性问题研究的序幕。合法性是认同与权威的结合。所谓认同,是指人民对执政的认可和拥护,就是常说的“人心向背”问题;所谓权威,是指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要树立自身的权威性,以获取人民的价值共识。执政合法性的实现最终要落脚于执政合法性资源的构建。所谓执政的“合法性资源”是执政党用来达到执政目标的所有可利用条件和因素的总称,可以分为意识形态合法性资源、政治合法性资源、经济绩效合法性资源、组织合法性资源等。本文借鉴国内外合法性理论研究的成果,结合新世纪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特点,探讨了合法性理论对中国共产党的现实意义,分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资源构建的原则和路径,从合法性资源角度探索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手段,目的在于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合法性的要求,更加科学地运用和配置合法性的资源,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发展和完善党的执政理论,最终实现我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合法性意蕴是“三个代表”的题中之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资源构筑问题的直接应答,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建设的转型时期,党的执政地位的社会认同需要更多的合法性资源。因此,党的建设必须不断巩固和整合已有的合法性资源,开拓和汲取新的合法性资源,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推动经济增长,维护社会公平,不断优化执政绩效合法性资源;坚持科学性、时效性、创新性,不断整合意识形态合法性资源;实现政治民主化、法制化,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健全完善组织原则,不断强化政治合法性资源和组织合法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