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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希通过对哈贝马斯科学技术观的探究,剖析他科技观中积极的和消极的方面,从理论上深化对科学技术本质和作用的认识,更全面准确地评价科技进步;研究中注重结合我国社会现实,以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哈贝马斯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自十九世纪的后二十五年以来)科学和技术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同时成为一种新的隐形意识形态,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取代了公平交换,具有使资本主义统治合法化的功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扩张,科学技术中包含的工具理性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的劳动越来越符合科学技术的要求,科学技术本身变成了对人的统治,资本主义社会成了技术化的统治,由技术专家决策治国代替了公众意志的民主实践。随着工具行为变得越来越合理,人们的交往行为越来越受到压制,变得越来越不合理,这就导致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早期认为,造成这种危机的原因在于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是科学技术本身的“合理性”造成了这种消极性。因而应该批判科学技术本身,而不应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后期他转向了交往行为理论,试图将工具理性纳入交往理性。在他看来,科学技术也属于交往行为范畴,可以体现为一种商谈活动,因而有走向交往合理化的潜能。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合理化的社会才是一个真正合理的社会,人才真正得到了解放、自由、平等。
文章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比较、分析与综合的方法,首先介绍了哈贝马斯科学技术观的理论渊源和主要内容,分析和批判了其关于科学技术是新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真理共识论及理想化改革方案的局限性,指出了其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及批判工具理性泛滥等观点的合理性、科技进步与民主政治结合的必要性。启示为我们应坚持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警惕科技话语霸权的产生;强调科技工作者以及政治家的社会责任,加强科技工作者、政治家与公众的对话,让科学技术和民主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