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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高职院校也就是我们所谓的高等职业院校,它是我们国家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从全世界这个更大的范围看,我国出现的高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是我们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到某种程度时出现的一种新形式的教育模式,同时也是对我国现有的普通高等教育的有效补充,这种教育模式与我国传统的普通高等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相对比我国传统的教育,这种由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毕业后是面向全社会的技术生产层面的,这些新型的毕业生们既要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还要拥有扎实的实践能力,所以,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应该是符合社会需要的实用型、技术型的专门人才。这样说来,高职院校的教育结果相比中专职业教育的结果,就上了一个较高的层次。经过这些年的发展,高职院校这支特殊的军团发展的又快又好,近几年来,高职院校招生的人数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据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我国到2008年底,应我国的教育部的要求,各地方独立设立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数量超过了1200所,它的比例占据了我们全国高等院校总数目的70%左右,目前在读的高职院校的学生数目超过了1300万,这个数目占我国高校在校大学生总数的一半还多。但是,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所以高等职业院校的诞生正好适应了这种严峻形势,这是一个好的必然的结果。在我国,当前的教育部特别重视这种新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把高等职业教育这项工作作为整个高校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并且把它作为全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从国家的重视程度可以见得这种新型的职业教育在目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中的实用价值和重要地位。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的意识到,世界上任何一种教育体系和制度都存在有部分不完善的地方,所以高等职业教育也不会例外,不足之处也有体现。笔者分析,鉴于高等院校中高职院校生源的素质等各种问题,再加上我们有很多明显的疏漏出现在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方面,长此以往,将会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因此,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一些改进措施,希望能为我国当代社会的职业教育尽点微薄之力,希望我国的高职院校能够逐渐规范化、合理化的发展。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这部分理论性强,正文部分分析了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的特点,笔者认为法治教育在我国的高职院校既是高职生成才的需要,也响应了国家政策,是我国依法治校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国家需要;第二部分笔者主要提出了当前我们的高职院校在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问题,主要列举了三个存在的问题,并对照问题的出现分析了原因;文章最后一部分(第三部分),主要对照我国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这些对策包括高职院校的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提升和加强法治教育在高职院校中的重视程度;其次,高职院校相关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需要进一步改革,笔者针对法治教育在高职院校相关的课程体系又提出了三点建议和在改革高职课程体系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最后,笔者针对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改革提出了的两个意见。我们也要面对现实,高职院校的学生确实和高中或者普通高校的学生有一定的区别,在心智和思想方面,高职院校的部分学生的确实存在有一些问题,有问题我们要想办法解决,但是社会上大部分群众对高职院校还是有相当的偏见的,整体素质都不高是大部分群众普遍对高职院校的学生的印象。由于这些偏见,高职院校学生可能在未来对社会做出的重要贡献就容易被忽视。正是这些偏见,所以高职院校学生的价值还没有被大部分群众正确地认识到,所以相应的很多高职院校的学生也没有正确认识到其自身的价值,自己就看低自己,不成熟的思想就不会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大部分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比较重视在校高职生的专业技术水平,所以专业课的设置就成了学校主抓教学的重点,在某种程度上对法治教育课的设置就不重视了,最可怕的是,学校的不重视可能把法律教育不重要的观念间接地灌输给了高职院校的学生。笔者就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这个研究出发,从我们高职院校的教育形式和各学科设置等方面着手,对高职院校的在校学生出现的触犯我国法律行为的思想动态要深入了解,研究出其发生的原因,分析总结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笔者研究本课题的目的是想通过提倡各高职院校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能够全面提升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进而逐步提高高职学生们的综合实力,使高职生们更能具备适应当代社会的能力,这既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我们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本要求,是我国构建依法育人的体系、拓展育人的空间的重要环节,还是为我国培养综合型能力人才的要求,也为我国新型的高职教育的创新发展和提高办学质量提供了重要参考。总体上说,当代的高职院校除了重视教学外,还应重视自己的历史责任,每个高职院校应立足于自身的办学特色,对待高职法治教育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用创新意识进行法治教育的改革,结合国家提倡的学院要大兴调研之风,教授给学生除了常识性的法律知识外,还应教授实用性的法律知识,有重点的采取分段法律教育。只有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为祖国和社会培养出高素质的职业人才,为我们美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一个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