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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将“智慧”划分为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对后世影响极大,伦理学中的许多争议性问题都是围绕着它而展开。通过对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的分析,探讨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的区分,并且阐明其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体系中的地位,不仅有助于对亚氏伦理学的深入理解、明晰德性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差异,而且有助于解决亚氏伦理学中的部分争议性问题,并且对现代伦理难题的解决有一定的启示意义。本文首先对亚里士多德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概念的历史背景和概念内涵进行阐释。对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哲学家,主要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思想进行分析,考察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思想的历史来源。其次,通过对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的概念分析,亚里士多德划分的依据在于两者思考的对象和认识能力不同,将前者视为专门在理论领域起作用的智慧,而将后者视为在实践领域起作用的智慧。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中的理性部分是人的本质所在,灵魂的理性部分又可分为理论理性部分和实践理性部分,这两部分的德性分别是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因此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区分的根本原因在于灵魂理论理性部分和实践理性部分的区分。最后,主要探讨亚里士多德对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区分所带来的意义和影响。西方哲学史一直存在着理论至上的沉思传统,这逐渐造成了理论和实践的鸿沟。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的区分为解决理论和实践的张力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实践智慧有助于解决理论规则和规则的具体运用之间的实践张力。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的区分还直接导致伦理学从其他学科中独立出来。此外,亚里士多德对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区分对后世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第一哲学与伦理学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