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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是中国近代一个重要的政治法律词汇,其对我国近代政治变革及法律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不容小觑的影响。“民权”这一词汇出现于封建社会末期中西方文化交流碰撞的过程中,当时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处于动荡骤变之中,“民权”基于客观现状及历史需要登上了历史舞台。“民权”的产生与发展融合了“民主”“民本”“权利”“自由”“人权”“平等”等观念,给当时的社会变革提供了理论支撑,有力的推动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时代造就的“民权”留下了独特而深刻的烙印,具体来说就是“民权”内涵具有强烈的可延展性,“民权”本身具有“工具属性”、“集体属性”,同时也影射着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义务本位”的特点。本文介绍了“民权”引进并得以生存的历史背景,以严复、梁启超、孙中山为典型观察了它的发展轨迹,并以时间为轴线追踪了“民权”法律化的实现与背离过程,进而结合中国近代民权与西方人权在文化角度的不同提出来“民权”“人权”“民主”相互排斥与相互依存的内在逻辑,从而得出“民权”对当代法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