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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是一个典型的全球性的环境议题。全球环境保护已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制度化趋势。致力于建立一个公平有效的气候治理机制已成为当今世界政治经济论坛的主要议题,也成为国际环保组织和环保工作者的努力目标。其中的理论涉及范围广泛,包括环境科学、环境法、国际经济法、政治经济学等理论学科的内容;更加凸显出国际气候谈判利益格局的多元化趋势,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归宿以及国际社会几大力量的对峙,赋予了“碳关税”这个话题理论和现实层面的双层意义。《碳关税的发展趋势及中国的立法选择》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试图在分析以上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当前国际气候治理的发展,针对我国的发展利益选择可行性发展路径,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自2009年6月,美国正式启动碳关税的立法程序,国内外关于碳关税的争论不绝于耳。客观来看,看似显失公平的碳关税之所以能够走入立法层面,不仅是基于发达国家的利益考量,更是响应了环境危机时代背景下全球范围的环保浪潮。因此,我国不能仅仅对碳关税表示反对,应客观分析碳关税的背景和成因,对碳关税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立法选择。 首先,碳关税对于我国而言,是一个“舶来品”,是由国外引入的,因此,我国的各项信息和研究咨询相对滞后于国外,且具有明显的被动性,因而受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国际地位的影响,我国应对碳关税只得跟随发达国家的脚步亦步亦趋,带有明显的波动性。 其次,环保法在我国法律部门中属于软法,缺乏强制措施的保障;此外,我国在气候变化调节方面相对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利用税收措施等经济调节措施不够成熟,对此有效可行的法律性规范文件更是凤毛麟角,大都是原则性的软法,因此,要从法律视角对碳关税进行深入、富有我国独特视角的观点缺乏制度支持和法律体系支撑。 无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对于碳关税的态度差异有多大,碳关税以及此类的气候变化调节措施作为应对全球变暖的措施之一,正越来越多的被提起甚至推动其实现,而不能回避的是,“低碳”作为新的发展模式也逐渐呈现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因此,我国应该大力投入到碳关税及其与此相关的课题中,深入分析和研究,为新一轮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做好准备,赢得主动权。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不能回避碳关税产生的必然性因素,应全面分析碳关税的起因,探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此态度背后的深层意义,从而才能对碳关税的发展趋势做出比较客观的展望,在此基础上,做出我国如何应对碳关税的路径选择,特别是制度安排,以使我国在新一轮低碳化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