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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系的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制度背景与约束条件,其作用机制的有效性也不能脱离于现实的金融发展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虽然金融发展可能促进经济增长,但其产生原因、作用机制与表现方式上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在理论层面,熊彼特范式内生增长理论将创新的破坏作用模型化,通过把产品质量升级纳入分析框架,扩展了对持续技术进步的结构与制度决定因素的分析,从而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更为一般性的分析框架。借鉴熊彼特范式分析方法,基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阶段性与动态性的内在特征,本文将已有研究中的数量型、质量型作用机制与经济增长的阶段性与动态性相结合,提出金融发展作用机制的阶段性假说:(1)在内涵与表现方式层面,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数量型作用机制主要表现为通过资本积累渠道,动员储蓄、熨平禀赋冲击、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包括外延型资本积累与内涵型资本积累;而金融发展的质量型作用机制则表现为通过促进技术进步与宏观效率提高推动经济增长:一是提高技术吸收能力以促进技术外溢效应与后发优势;二是推动R&D项目筛选、融资、过程监督等以促进研究与开发;三是通过促进企业家精神与企业成长影响技术进步主体的培育与形成;(2)在相关政策体制层面,数量型作用机制可以通过政府隐性信用担保达到促进资本短期内迅速积累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而质量型作用机制则更需要减少政府过度干预与适度放宽金融抑制政策,否则会因为创新主体缺失、创新过程与创新结果转化阻碍等因素不利于金融发展通过技术进步渠道促进经济增长。利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统计资料数据,分别以高收入国家与低收入国家1985-2009年面板数据及中国省级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本文对金融-增长两变量间关系与可能的作用机制及途径予以实证检验。一方面验证了熊彼特范式经济增长理论阐述的金融发展促进一国经济向技术前沿收敛的作用;另一方面验证了金融发展作用机制的阶段性假说。借鉴西方成熟理论的同时需要考虑本国资源禀赋、技术发展水平及经济增长阶段等因素对模型中各变量的影响,金融体系的改革也是如此。中国以往的政策方案着眼于政府对金融体系的有力控制,在某种程度上通过数量型作用机制有效地实现了迅速的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但随着经济增长进入较高阶段,在趋向世界生产技术前沿的过程中,也需要调整相应政策,以更好地推动金融发展以质量型作用机制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具体地,在动力层面上,需要推动动员型金融向资源配置型金融的转变;在能力层面上,需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表现为本土研发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再创新的集成;在协调层面上,需要配套性体制与制度改革的支持,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与银行稳定性方面的改革,以通过制度环境、商业环境与金融稳定性的提高,促进金融发展作用机制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