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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立宪改革可以视为国家不断进行政治整合的过程,其最主要的整合对象为立宪派、官僚集团和革命党人。对官僚集团的整合是巩固优化自身,对立宪派的整合是扩大盟友,对革命党人的整合是减少敌人。政治整合分为四个逻辑层面:政治过程整合、机构整合、制度整合、共同体整合。这是本文的分析框架。政治过程的整合主要指国家回应各方政治力量的诉求,在互动过程中形成政治共识,并将这些共识以法律、诏令等形式确定下来。改革中清廷主要进行了三次重大的政治过程整合:1905年宣布出洋考察而后又决定仿行宪政;1908年宣布预备立宪并公布立宪日程;1910年决定缩短预备立宪的期限。过程整合在第二次开始出现分歧,后逐步扩大,最终政治共识破裂。机构整合即是官僚系统改革,清王朝主要进行官制改革。官制改革分中央与地方两方面,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职能划分,职位设计,人事安排,央地关系。由于中央政府贫弱已久,官僚系统虽有革新,但难有实质突破。随着机构整合的深入,部族政权的特性成为重大障碍。机构整合打破满汉均衡,引发政治分裂。制度整合,分中下层整合与顶层整合,这也是政治制度转型的过程。中下层主要实行基层自治和设省咨议局。由于民众力量的匮乏和官僚集团的自利,中下层制度整合并没有带来新的合法性,没能遏制汹涌的政治运动。在革命爆发后,清廷加速了顶层整合,实行政体转型。开放党禁实行政党政治,颁布十九信条实行立宪政体,但都难以挽回革命党和立宪派。这两大力量合流,另起炉灶,南北对峙,制度整合失败。共同体整合是建设新型的民族关系,维护民族与国家的统一,转向现代民族国家。在民族整合方面,尝试平除满汉畛域,建立平等、共融的民族关系。在退位之际平抚汉族革命,安慰满蒙势力,尽力达成政治和解,维护和平统一。南北对峙后,双方发生对共和国法统的争夺。在面临南北战争之际,清廷没有作鱼死网破之争而是顺势而退,实现和平转变,促成了民初的宪政格局,维护了国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