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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治理模式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从以前由政府“一条龙”负责到底的管理模式向政府牵头制定框架、社会多头参与发挥专长的治理模式逐步转变。自200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了社会管理的概念之后,几乎每一届中央党委会议都会对社会管理提出要求。直到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过后,“社会管理”的概念逐渐淡化并被“社会治理”所替代。其实质意义的转变在于治理的主体、方式以及范围等方面改变,这也标志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后我们党和政府对于处理社会问题和矛盾有了更深入、更有效的经验和总结。但是,就目前而言,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并不是非常顺利,尤其是以社会组织为首的社会力量缺少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优秀的人才,以至于发展缓慢,同时,基层社会治理部门对于社会治理的观念过于固化,导致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进度较慢。当前,随着政府机关人员“限编”越来越严格,社会治理工作内容越来越精细化、复杂化,导致负责社会治理的政府部门缺少足够的人力来谋划、实施治理工作,社会治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推进治理模式的转型,促进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多头参与、合力共建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简要阐述了国内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情况,分析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重点研究丽水市民政局扶持培育的试点社会组织——丽水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通过研究其参与社会治理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机构的运营情况,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总结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提出对策和建议。本文主要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包括社会组织的定义及特点、市场失灵和政府管控失灵、社会治理转型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国内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第三部分分析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存在对社会治理理念存在偏差、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不足、财政部门对于社会组织的支持不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有限等问题。第四部分结合丽水市民政局扶持的试点社会组织——丽水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案例,围绕丽水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在发展和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经验启示,具体研究分析理论。第五部分围绕剖析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培训,促进社会治理职责部门的理念转变;加强政策引导,扶持组织发展,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考核督办,理顺社区治理体制;加强购买服务,畅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