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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总量也在逐年增加。但是,由于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和政府对教育的管理政策,再加上户口制度等各种不合理的体制缺陷,形成了我国义务教育多种形态的不均衡现象。部分落后地区特别是县级以下地区的一些学校,存在资金不足、义务教育发展落后的现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已经造成了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和社会矛盾。义务教育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可以抑制不公现象的发生。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使义务教育需求最强烈的地区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鉴于此,提出义务教育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在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总结了发达国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共同特点。并分析了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特点和问题。利用统计和数学分析方法,针对当前我国义务教育现状,从实证方面进行量化分析。首先对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差异程度进行了测度分析,采用方差分析和聚类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详细刻画了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区域之间、区域内部、城乡之间的结构差异。得出了我国义务教育在绝对差异较大较大的情况下,相对差异近有所减小。并且各区域的内部差异,尤其是城乡差异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其次在差异分析的基础上,依据我国教育法的基本规定,并且考虑到指标数据的可比性、有效性以及数据可得性,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最低保障标准测算模型,并且利用模型对我国各地区义务教育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进行实际测算,结合各地区义务教育实际投入数据进行对比,得出了我国目前各个省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与最低保障标准之间存在经费余额,并且个别省份余额较大。但是,通过选择一些落后地区进行比较,如以河南省嵩县为例又发现义务教育的经费缺口很大。研究结果表明该地区总经费结余很大,然而该地区的部分学校教育经费缺口也很大,这更加显著的说明了区域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特点。最后论文提出了,尽快弥补有资金缺口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各地区义务教育正常运行,是缩小我国不同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