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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关键。残疾人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而且对于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监测数据显示,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状况,与正常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有进一步边缘化的趋势。这种形式下,如何发挥和挖掘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公共政策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在对内蒙古残疾人就业状况、就业结构、发展趋向进行细致描述和分析的基础上,从公共政策的视角解析造成现状的原因,进而探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公共政策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提出内蒙古残疾人就业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结合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