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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问责制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产物,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发源于西方国家的问责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问责体系。西方学者提出了人民主权论、社会契约论、权责一致等理论,并从官员问责制的涵义及内容等角度,对官员问责制理论展开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在我国,国内学者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问责制度的意义、现状上进行论述,分析官员问责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制度措施的研究上。云南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与问责制的理论探讨相呼应,在我省重要的政府工作会议上,将官员问责制推行的相关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可以看出我省政府对官员问责制的重视以及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本文对我省现阶段如何顺利的推行官员问责制展开了深入研究,希望通过研究官员问责制的内涵及理论基础、推行的历程和现状,以及针对推行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原因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求能够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官员问责制推行理论体系。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是在大量学者专注于研究中国官员问责制的意义、现状以及出路的情况下,笔者将着眼点放在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进而为地方官员问责制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并在理论基础和实践调研的结合下,从微观的角度,对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从宏观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了云南省官员问责制今后发展的完整方案,为地方政府官员问责制的推行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