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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新时代的背景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吉林省结合自身农村人口占比高的实际情况,主动与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制订了《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是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的基础。推动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离不开农村居民的参与和支持,更需要对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积极的引导。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影响因素研究,为吉林省各级政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数据支持,对减少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污染,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实现乡村振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以计划行为理论、态度-情景-行为理论为基础,对吉林省不同市(州)的5个具有代表性的美丽乡村的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共发调查问卷390份,回收有效问卷384份,有效回收率98.46%。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参与调查的农村居民中,有34.38%的农村居民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意愿,但却没有出现分类行为,存在着分类意愿与行为不一致的情况。针对该情况,本文将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的一致性作为研究的因变量,从行为态度、主观规范、感知行为控制、个体特征因素四个维度,选取了17个指标作为自变量,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和判别分析法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结果显示:(1)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的显著性影响因素包括:农村居民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是否构成负担对分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亲朋邻里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是否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要求、生活垃圾回收设施的种类数量、是否配有保洁员、身份为党员或村干部、家庭年均收入水平等,对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的一致性具有显著正向影响。(2)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显著影响因素中,是否为党员或村干部这一变量因素对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的一致性不具有判别功能,其余显著影响因素均能够对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的一致性情况进行判别。在具有判别功能的变量因素中,是否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要求对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的一致性判别程度最大;是否安排保洁员、家庭年均收入水平、生活垃圾分类是否会构成负担、垃圾回收设施种类数量等因素的判别程度居中;亲朋邻里分类情况判别程度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