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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已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成为继深圳特区、浦东新区之后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滨海新区肩负了新的、更大的历史重任。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期,是黄金发展期也是风险高发期和矛盾突出期,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系统提出,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经济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进步成为发展的基本目标。因此,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的新形势。
土地政策对于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这表现在:第一、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第二、土地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利用开发的不可逆性;第三、土地具有资产和资本的双重属性,是新的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由此可见,制定科学、合理和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土地政策是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并将制约和引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与方向。
本文以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区域经济规划和土地公共政策一般理论作为理论指导,以土地供给与土地需求的关系机理和土地政策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机理为分析工具,通过对天津滨海新区土地结构和利用状况的分析,进而研究本区域土地供求状况。比较参考了与滨海新区具有相似性的上海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土地供求关系和土地利用特点,紧密结合滨海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了为实现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应该采取的一系列土地政策的建议。本文立足于创新土地管理模式,从完善土地利用统一规划、加强土地管理集中统一体制,完善土地价格形成和利益分配机制,突破集体土地流转制度障碍、改革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规范土地交易等角度提出了相关土地政策建议。
本文所提出的土地政策建议具有突破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具有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特点,也反映了国家对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土地管理体制和模式上改革的要求,这也是本文所力求达到的目标。但是,限于客观上收集信息和资料的不完全充分,宥于个人能力的不足,更由于滨海新区尚处在大转型、大整合与大改革的多变时期,本文所提出的有关政策建议未必妥当、周全,有关研究还将继续,还必须做出与时俱进的调整与开拓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