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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如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已成为社会和学界关注的重点。而越来越多的司法实践表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已越发成为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上的阻碍。但与此同时,针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的立法尚有很多空缺,学术上对于相关问题的研究也仍有深入的空间。因此本文将目光聚焦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鉴定,通过数据统计、案例分析与文献分析的方法,研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鉴定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分析探索其原因,最终寻找解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鉴定相关问题的途径。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的情况进行概述。目前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在整体的司法鉴定业务中所占比例并不高,但是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当中,司法鉴定活动却广泛存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鉴定的内容可以划分为对“质”的定性鉴定和对“量”的定量鉴定,而在这两大类鉴定中,非法经营数额鉴定和商业秘密定性鉴定是知识产权刑事司法鉴定的重点。此外,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和辩护人对司法鉴定存在着大量异议,且他们提出异议的对象同样集中在非法经营数额鉴定与商业秘密定性鉴定上。第二部分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鉴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门阐述。这些问题存在于鉴定主体、鉴定过程、鉴定意见审查等多个方面中,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效果以及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具体而言,这些的问题主要包括四点:第一,非法经营数额鉴定启动随意;第二,非法经营数额鉴定过程不统一;第三,商业秘密定性鉴定的科学性不足;第四,知识产权鉴定主体的客观性易受影响。第三部分具体分析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各种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这些原因整体上可以归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制度规范的缺失和不完善,另一方面是相关主体行为的不规范。具体而言则主要包括五点:第一,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相关的立法规范粗疏;第二,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监督机制不完善;第三,办案人员青睐使用司法鉴定来缓解办案压力;第四,知识产权鉴定人员专业素养欠缺;第五,法官难以对知识产权鉴定意见进行有效审查。第四部分根据问题的成因,尝试以制度构建和完善规范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具体而言突破这些困境的途径主要有四点:第一,细化完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操作规范;第二,提升专家辅助人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参与度;第三,转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人员“鉴定为先”的思想观念;第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