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由于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等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纷纷涌现,这些纠纷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政策性强。法院如何正确、稳妥地处理好此类诉讼纠纷,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坚持正确的司法原则以及把握好具体案件的处理规则是审理好此类诉讼案件的关键。现阶段,出租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方式,在我国普遍存在并且出现了大量的问题。而理论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出租,出租与转包是否为同一法律概念分歧不断,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立法规定也较为混乱,进而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实践中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本文首先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主要理论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与现有基本仲裁类型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性质与特征、仲裁机构的性质、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与诉讼的关系等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地分析和探讨。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意见和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的仲裁理论,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建立和有效运作、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均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