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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功能的日渐扩大使得其所承载的内容愈加丰富,逐渐发展成为大众文化中的一部分。滑稽模仿要想达到幽默讽刺的效果,必须以那些为大众所熟知的事物为对象,于是,对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进行滑稽模仿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对商标的讽刺、嘲弄是任何商标权人都不愿看到的,尤其对那些斥巨资打造品牌效应的企业来说,对其商标的滑稽模仿往往是难以容忍的,从而引发了大量的商标滑稽模仿被诉侵权纠纷。滑稽模仿,也称戏仿,其作为一种表达自由的方式,是受各国宪法普遍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商标滑稽模仿在商标权与言论自由权之间造成了一种紧张关系,一方面,商标所有人希望借助商标侵权等法律规定禁止他人擅自使用自己的商标;另一方面,滑稽模仿者又希望借助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最大程度地利用他人的商标。如何平衡商标权和言论自由权之间的冲突是各国法律都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在美国,对商标滑稽模仿这一现象的研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在立法和司法上也形成了一整套完备而有效的规制办法。商标滑稽模仿现象在我国并不陌生,然而,我国的商标立法中并没有滑稽模仿的概念,与此相关的商标侵权、合理使用等法律规范也相对简单粗糙,立法上的缺陷导致实践中并不能合理、有效地规制商标滑稽模仿行为。因此,如何有效处理现实中发生的商标滑稽模仿行为,是我国立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以混淆理论和淡化理论为基础,梳理了美国在立法及司法中对商标滑稽模仿的规制模式的发展历程,意图通过对美国立法上有关混淆理论、淡化理论与合理使用制度的研究,以及司法实践中一些典型性商标滑稽模仿案件的解析,对我国如何规制滑稽模仿行为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本文的主要结构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商标滑稽模仿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并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商标滑稽模仿的合理性。第二章以混淆理论和淡化理论为基础,详细介绍了美国在立法及司法中对商标滑稽模仿的规制模式的发展历程,深入探讨商标领域中的滑稽模仿问题,旨在为如何有效规范我国客观存在的商标滑稽模仿行为提供有益的参考。第三章主要论述了规制我国商标滑稽模仿行为的现实必要及制度构想,希望通过在商标法中引入滑稽模仿的概念、分类及构成要件,不断完善合理使用、商标混淆、商标淡化等相关制度,并在司法实践中形成商标滑稽模仿案件的审理原则和思路等措施,为妥善处理我国商标滑稽模仿事件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