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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是驱动现代化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呼唤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也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农村城镇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实现城镇化,所以它应该与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实现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这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黑龙江省的城乡关系正处于“效率优先”向“效率-公平兼顾”的转变阶段,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具有多方面的的优势与机遇,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水平已成为黑龙江省当下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本文以系统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和层次性原则为导向,尝试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构建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各指标权重,测度出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水平值,再结合黑龙江省城镇化水平值将二者带入城乡协调发展公式测算出黑龙江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度。经计算,黑龙江省2011年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统筹发展的综合协调度为0.73,说明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正处于中级协调阶段,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格局基本形成。基于数据分析得出,黑龙江省城镇化道路建设中存在城镇化率统计虚高、发展速度缓慢、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城镇化发展。在借鉴外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经验以及对黑龙江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应建立适合黑龙江省城镇化发展模式,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加大对农村城镇化进程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等促进二者统筹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如何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从而为黑龙江经济可持续地快速发展提供实用性的参考意见和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