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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了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发展方向。
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从1956年确立以来,直到1978年,长期在“统一经营、集中管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下运行。为了冲破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对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重重束缚,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中心内容的农村第一步改革于1978年开始启动,这就是邓小平同志讲的我国农村的“第一个飞跃”。如果说“第一个飞跃”是我国农村解决温饱,实现小康的必由之路,那么“第二个飞跃”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按照辩证法的观点,飞跃是质的改变,而质变必须要有一个量变的积累。在这个过程中,应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条件,从以下四个方面来为之奋斗:第一,提高农业生产整个过程的机械化水平;第二,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第三,发展多种经营;第四,增加集体收入。在具体的实践中,必须科学把握第二个飞跃的内涵,充分认识到要实现第二个飞跃,关键是推广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基础是实现生产社会化,动力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线是壮大集体经济。为此,必须改革现行土地制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实现科技兴农;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实现多种经营;努力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邓小平同志的“两个飞跃”思想是对过去农村改革和发展历程的科学总结,是现在和将来组织引导亿万农民群众走集体化道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的行动指南,是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