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开设创业板市场是世界上经济、金融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1971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创业板市场NASDAQ,在其后的30年中,欧洲、亚洲的各个国家和地区也先后成立了各自的创业板市场或类似创业板的市场。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从整体来说,创业板市场的市场份额仍然低于主板市场,还有的创业板市场陷入了经营困境。其成功和失败的经验都令人深思。本文一开始就介绍了美国NASDAQ市场、欧洲证券经纪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韩国的KOSDAQ市场和香港创业板市场的特点。从对全球主要创业板市场的介绍中,笔者总结出了创业板的概念、特征和功能,明确了创业板市场的内涵。紧接着,笔者着重对创业板市场的做市商制度、保荐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监管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进一步深化了对创业板市场的认识。既然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如此巨大,那么设立和发展创业板市场对我国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就具有了十分重大的意义。设立创业板市场是构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战略,是培育我国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内在要求,是发展股份经济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途径。我国目前已经具备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基本条件,具有充足的市场需求和投资需求,政策法律环境比较有利,市场发展的环境也比较有利。但是,设立创业板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从制度上看,我国缺乏严密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目前尚不具备退出做市商制度的条件,股市缺乏做空机制。从市场上看,我国缺乏优质的上市企业,股市机构投资者的比例较低,股市远远没有达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我国大陆对于创业板市场的探索由来已久。随着香港创业板市场建设进程的加快,政府和市场都觉察到了设立创业板市场重要性,提出了许多设想、提议、和意见,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和实验。这些努力的结果是在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中小企业板服务于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与主板市场在制度安排方面存在一些区别,对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为创业板市场建设积累经验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如此,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市场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证券市场中的位置不同,上市条件不同,上市审批程序不同,股权结构不同,主要投资者也不同。而且,我国的中小企业板仍旧存在上市条件高、股权分置和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等缺陷和问题。因此,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市场还有很大距离,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依然任重而道远。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都普遍面临着市场风险、上市公司风险、投资者风险和政策风险。除此之外,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还面临着许多特定的风险,包括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设立风险,我国创业板市场面临的运行风险和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风险。因此,我国在设立和发展创业板市场的过程中,必须本着高效率和低风险的原则,正确定位创业板市场。通过制度创新来防范和化解我<WP=4>国创业板市场的诸多风险,根据我国的国情选择适当的创业板市场运行模式、发行上市制度、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司管治制度、监管制度和退市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尽快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扫清设立创业板市场的法律障碍。切不可操之过急,盲目推进,而应当逐步完善创业板市场设立的各项政策、法律和经济条件,分步骤实现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之梦。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分析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之间的差距,指出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设立切不可操之过急,而必须稳步推进、分步实现的政策建议。